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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6-09-11

大法官重新提请之争 —— 宪法第104条到底规定了什么

联系与更正

更正(2026-09-11):① “39年来首次”这一说法我们没能把记录全部翻查确认,因此已从标题、摘要、正文和图表说明中删除。② 宪法第104条只规定大法院院长的提请、国会的同意和总统的任命,所以提交任命同意案的程序和人事听证程序,改按《国会法》《人事听证会法》分开来写。③ 图表中写明候选人推荐的依据是《法院组织法》第41条之2第6款·第7款,来源链接也换成了能看到该条文的网址。④ 把两份声明的署名人数相除得出的比例很难有意义,已从图表说明中删除。⑤ Noh Tae-ak “前大法官”和 Lee Heung-gu “大法官”的写法为什么不同,本文说明了一次;8月18日这个日期是靠什么确认的,也一并写出。⑥ 句子改写成中学生也能读懂的说法,数字、日期和出处保持不变。首次发布日期(2026-09-04)保持不变。

总统府没有把大法官人选 Son Bong-gi 的任命同意案(为取得国会同意而提交的文件)送到国会。它反而要求大法院院长重新提请人选。这件事上,哪部法律管到哪里?我们把官方发布和法律条文一条一条分开来看。

三句话摘要
  • 大法院院长在8月18日提请了 Son Bong-gi,据报道 Kim Seong-su 也在同一天被提请。8月28日,总统府表示不把 Son 的任命同意案送到国会,而是要求重新提请;Kim 的任命同意案则会送到国会。
  • 宪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只有三件事:大法院院长提请人选、国会同意、总统任命。推荐候选人的委员会写在《法院组织法》里;文件送到国会之后的审查和人事听证,写在《国会法》和《人事听证会法》里。
  • “1987年以来首次”“时隔39年”这类说法,我们这次没有把记录全部翻查确认。所以本文只说明程序和法律上的争点,不把那个数字当成板上钉钉的事实。

官方发布能确认的经过

大法院院长 Cho Hee-dae 在2026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提请了 Son Bong-gi。据报道,Kim Seong-su 也在同一天被提请。接替 Noh Tae-ak 前大法官的人选,是大邱地方法院庭长 Son Bong-gi;接替 Lee Heung-gu 大法官的人选,是首尔高等法院庭长 Kim Seong-su。大法院院长把人选报给总统的这道程序,叫作提请。简报里能确认的日期,是以书面提请 Son Bong-gi 的8月18日。Kim Seong-su 的提请日期,这次没能用官方资料确认,所以按报道里的说法来写。把两人分别写成“前大法官”和“大法官”,是沿用总统府8月28日发布的简报。大法院的公告页面这次也打不开。两人什么时候卸任,本文没有另行确认。

总统府在8月28日的简报中表示,不把 Son 的任命同意案送到国会。它反而要求大法院院长重新提请人选。理由有两个:一是1月候选人推荐委员会推荐之后,超过7个月都没有提请;二是没有实质协商,只用书面方式提请。对于 Kim,总统府说经过协商已经形成一致意见,会把任命同意案送到国会。这是总统府给出的说明,不是法院作出的判决。

程序并不是都写在同一个条文里

大法官任命适用的法律条文
1候选人推荐委员会为每个空缺推荐3倍以上(只有一个空缺就是3人以上)的人选,大法院院长尊重推荐的内容 · 《法院组织法》第41条之2第6款·第7款
2大法院院长提请人选 → 国会同意 → 总统任命 · 宪法第104条第2款
3任命同意案进入国会之后的审查·人事听证·全体会议处理 · 《国会法》第46条之3、《人事听证会法》第6条
这次的争论,发生在提请已经完成、任命同意案还没送到国会的阶段
宪法第104条没有写总统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提交任命同意案,也没有写人事听证怎么进行。这些程序从文件进入国会之后开始,由《国会法》和《人事听证会法》规定。

所以,像本文旧版那样把“第2到第4步都算作宪法”,依据就对不上了。宪法只规定三个机关之间的权限关系。候选人推荐和国会内部的处理程序,由别的法律另行规定。

法律写了什么,没写什么

宪法第104条第2款里,没有写总统和大法院院长必须事先协商。反过来,总统应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把任命同意案送到国会,这一条也没有写。总统府解释说,事先协商是彼此尊重的惯例。反对的声明和报道则批评说,这侵犯了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

现在能确认的有两件事。官方的提请和官方要求重新提请,正面撞在了一起;还有,宪法第104条没有写要事先协商这道程序。哪一种解读符合宪法,本文不作判定。

在声明上署名的人数,不是民意调查

亚洲经济(Asiae)在9月2日报道了司法研修院第14期84名法律人发表的声明。法律新闻在9月3日报道了首尔大学法学院76级27名校友发表的声明。这两个数字,只是各自在声明上署名的人数。它们并不能说明整个法律界的想法是怎么分布的。

报道里两份声明的参与人数
研修院14期
84人
首尔大法学院76级
27人
这两个数字,是各自在声明上署名的人数。它们来自不同的群体,所以不相加,也不互相算成比例。这两个数字都是上面那些报道转述的值。

和美国的情况有什么不同

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CRS)统计了1789年到2022年之间的165件联邦大法官提名。其中128件得到了参议院的同意,37件没有得到同意。没有得到同意的37件里,有11件是在参议院表决中被否决的。

不过在美国,是总统定人选、参议院表示同意。韩国这次的事情,发生在大法院院长提请人选之后、总统没有把任命同意案送到国会的阶段。定人选的主体不同,程序也不同。所以,不能把美国的否决次数拿来当作这次要求重新提请的直接比较对象。

发稿之后的情况,和没能确认的部分

法律新闻在9月9日报道,大法院为了重新提请 Noh Tae-ak 前大法官的继任人选,看来会重新组建候选人推荐委员会。这次我们没有拿到与此相应的大法院官方发布。所以这里只作为写明日期的报道来记,不当作已经定下来的决定。

1987年到2026年之间的提请记录,我们没有全部核对。所以“39年来首次”这一说法,已经从正文和文章信息里删掉了。两位人选是否适合担任大法官,也不是本文要判断的问题。

本文是直接打开总统府简报和国家法令信息中心的法律条文,确认之后写成的。大法院的公告页面这次也因证书问题打不开,所以8月18日提请这件事和日期,是用总统府简报确认的。声明的参与人数和之后的情况,按各家报道转述的值来写。是不是“历史上首次”,以及宪法解释的最终结论,都没有当作已确认的事实来处理。写这篇文章借助了AI的帮助。

#大法官#司法独立#宪法第104条#三权分立#韩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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