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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综合不动产税改革:自住抵扣涨至14亿韩元,非自住降至9亿

联系与更正

一个数字,决定了你的房子要交多少税——2026年韩国综合不动产税改革的内幕。

摘要
  • 韩国企划财政部8月3日提出税制改革方案:自住的“一世带一住宅”综合不动产税基本抵扣额从12亿韩元上调至14亿韩元,而拥有一套住房但并非自住的所有者,抵扣额从12亿韩元下调至9亿韩元,与多套房主适用相同标准。
  • 立法预告期间收到逾1万条反对意见后,政府与执政党8月23日在新任党代表金玟锡上任后首次高层党政协商会议上讨论修改方案,包括维持现行150%的持有税上限。
  • 韩国0.17%的房地产实际税率仍远低于美国(1.54%)、日本(1.4%)和英国(1.1%)——真正的争论焦点,与其说是“该征多少税”,不如说是“该保护谁的居住权”。

发生了什么

企划财政部8月3日公布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核心是在综合不动产税(综不税)的征税标准中首次引入"是否自住"这一维度。在"一世带一住宅"人群中,实际居住在该房产中的业主,基本抵扣额将从公示价格12亿韩元上调至14亿韩元;而虽然只拥有一套住房、却居住在别处的"非自住"业主,抵扣额则从12亿韩元下调至9亿韩元,与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适用相同的抵扣标准。

与此同时,公允市场价值比率将从60%上调至70%(拥有三套以上住房者最高上调至80%),长期持有特别抵扣也从"持有10年(40%)+居住10年(40%)"的合并计算方式,改为以居住年限为主的"居住满10年抵扣30%"方式。新规将从2027年6月1日的征税基准日起首次适用,税率完全统一、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上调至80%等部分条款则延后至2028年实施。

为何是现在——背景

综合不动产税是2005年卢武铉政府以缓解财产不平等为名引入的税种,此后随政权更替,其性质大幅摇摆。文在寅政府对多套房主大幅加税,最高税率一度达到6.0%;尹锡悦政府则反其道而行——将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从95%降至60%,基本抵扣额从6亿韩元上调至9亿韩元,并推动废除多套房重课税率(1.2%至6.0%),实质上把综合不动产税拉回到文在寅政府之前的水平。

此次改革是这条轨迹上的又一次转向,试图把征税标准从"拥有几套房"转变为"是否真的住在这套房子里",这一转向也与政府的财政需求相关——政府估算,此次改革整体带来的税收效应约为3.4万亿韩元。

用数字看改革

这次改革对自住者和非自住者的冲击力度并不对等:自住一套房业主的基本抵扣额上调16.7%,而非自住一套房业主的抵扣额却下调25%,两者绝对金额相差高达5亿韩元——也就是说,即便同属"一套房业主",这次改革的实际冲击几乎都落在了非自住者身上。

一套房业主综不税基本抵扣,因是否自住而分化
自住一套房 基本抵扣(亿韩元)+16.7%
2026
12
2027
14
非自住一套房 基本抵扣(亿韩元)-25%
2026
12
2027
9
资料来源:企划财政部《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2026.08.03)、政策简报

那么,这样的持有税水平在国际上算重吗?韩国的房地产实际税率仅为0.17%,只有美国(1.54%)的九分之一、日本(1.4%)的八分之一、英国(1.1%)的六分之一。持有税占GDP的比重上,韩国也只有0.6%,远低于英国(3.3%)、美国(2.8%)和日本(2.1%)。

房地产实际税率国际比较
韩国
0.17%
英国
1.1%
日本
1.4%
美国
1.54%
资料来源:国民日报(2026.07.27)、先驱经济

由此可见,从国际比较来看,把这次改革称为"加税"其实高估了韩国持有税的真实水平——它依然偏低。更值得关注的是税制结构:美国、英国、日本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而非累进税率,而且通常以住房的实际使用状态(第二套住宅、空置房等)而非拥有套数作为征税依据。这次改革试图从"套数"转向"是否居住",某种意义上正是在向这些海外制度靠拢。

争议焦点——各方观点不一

方案公布后,法制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收到的反对意见已超过1万条。反对的核心在于"自住"这一标准过于僵化——因异地调动、海外派驻、子女学区、赡养父母等不得已原因而无法住在自己名下唯一住房里的"刚需一套房主",也会被套用与多套房主相同的抵扣标准。"不要把只有一套房的普通市民当作征税靶子",是反对意见中最常见的声音。

而政府的逻辑则不同:不居住的住房持有,投资和资产积累的属性更强,因此保护真正自住者和纠正对非自住者的变相优待,其实是同一原则的两面。执政党内部也存在温差——新任党代表金玟锡公开表示,对非自住一套房主加税"需要补充完善"。专家们的评价则大多集中在"方向上认同,但对细节设计和政策可预期性感到不安"。

接下来——需要关注什么

8月23日,政府与执政党召开金玟锡就任党代表后首次高层党政协商会议,就该方案展开讨论,目标是在8月底前完成党政间的最终协调。诸如把综不税与财产税合并计算的持有税负担上限从150%上调至200%的计划已被撤回,转而倾向维持现行150%上限——反弹最大的条款正在被逐一修正。

  • 是否会为非自住一套房主新设例外条款(异地工作、海外派驻、赡养老人等)——如果设立,税收抵触情绪会缓解,但"是否居住"这一标准本身的约束力也会随之减弱。
  • 原定2028年实施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80%、税率完全统一等条款,是否会在这轮讨论中一并调整。
  • 由于新规将从2027年6月1日征税基准日起适用,非自住一套房主从现在起就该考虑是否有办法满足自住条件。
这次改革真正要回答的问题,不是"该征多少税",而是"税制该保护谁的居住权"。答案不同,韩国的房地产持有税可能从"按套数征税"彻底转向"按居住征税"。

本文基于上方“来源”中列出的公开报道与官方资料,由nuloq借助AI工具独立分析撰写,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投资或法律建议,内容反映截至2026年8月23日的情况。如后续事实有变或发现错误,我们将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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